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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石狮城东片区出让2幅商住用地 总建面积约21.8万平

土地市场 | 来源:石狮日报 2016-06-24 16:34:33 我要评论
[导读]7月12日石狮城东片区拍卖出让两幅商住用地,其中2012-16-04号地块土地面积44790㎡,2012-16-05号地块土地面积42539㎡。

7.12石狮城东片区出让2幅商住用地 总建面积约21.8万平

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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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12-16-04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应不大于2000平方米,并应按要求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2012-16-05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应不大于2000平方米。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指标(按出让面积计算)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在本市存在未处理或未动工的闲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竞买,只准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1日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1日,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11时(须到账),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7月11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7月12日16:00时在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1、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出让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工程、排污等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其中耕地占用税和契税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其中,2012-16-04号地块耕地占用税47.46 万元,2012-16-05号地块耕地占用税33.55万元。

2、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宗地拍卖成交价总额50%的地价款(竞买保证金抵作地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6个月内应全部缴清。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滞纳金。超过约定时间60日仍未全部缴交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土地出让成交后,要求自竞得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竣工。违约的按出让文件有关约定处理,构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传真:0595-88712212、88712310

联系人:蔡先生陈小姐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5室土地储备中心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编辑:黄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