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狮国土公告告字[2016]10号)
狮国土公告告字[2016]10号
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在本市存在未处理或未动工的闲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竞买,只准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15日 至 2016年09月06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http://www.fjgtzy.gov.cn/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15日 至 2016年09月06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http://www.fjgtzy.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0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9月0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http://www.fjgtzy.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9G-07号 号地块:2016年08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9月09日16时00分 ;
2015-10-02号 号地块:2016年08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9月0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2009G-07号商服地块建成后,房产整体不可分割转让。2015-10-02号工业地块出让后,要求项目一次性开发建设,不得分期建设;受让宗地范围内不得建造商业店面、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宗地整宗登记土地使用证,未经批准,不得分割。2015-10-02号地块申请人经营范围应符合该项目地块相应产业类型。
2、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宗地成交价总额50%的地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地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60日内付清。
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仍未全部缴交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5室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88712212
开户单位: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石狮农商银行南洋路支行
银行帐号:9070 6100 1001 0000 0629 61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