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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华侨大学东区12栋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本地资讯 | 来源:看丰泽 2016-08-22 09:18:44 我要评论
[导读]日前,丰泽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出华侨大学东区12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两个公告,华侨大学东区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重磅!华侨大学东区12栋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日前,丰泽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出华侨大学东区12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两个公告,华侨大学东区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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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大学东区12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华侨大学东区12栋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现将华桥大学东区12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该项目东至漳泉肖铁路,西至国道324线,南至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北至城东街道西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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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大学东区(12)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因华大片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华侨大学东区(12)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本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华侨大学东区(12)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 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9月16日(不少于30日)。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当面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房屋征收部门,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

办公地址: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城东街道办事处大院内)、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215室。

联系人:李毅伟、胡旭东

联系电话:28290290、22689523

公告网址:丰泽区人民政府(http://www.qzfz.gov.cn)→通知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编辑:黄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