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华侨大学东区12栋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日前,丰泽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出华侨大学东区12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两个公告,华侨大学东区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华侨大学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大学东区12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华侨大学东区12栋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现将华桥大学东区12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该项目东至漳泉肖铁路,西至国道324线,南至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北至城东街道西福社区。
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大学东区(12)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因华大片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华侨大学东区(12)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本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华侨大学东区(12)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 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9月16日(不少于30日)。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当面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房屋征收部门,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
办公地址: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城东街道办事处大院内)、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215室。
联系人:李毅伟、胡旭东
联系电话:28290290、22689523
公告网址:丰泽区人民政府(http://www.qzfz.gov.cn)→通知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