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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泉港区将出让两幅工业用地

土地市场 | 来源:蓝房网 2018-10-12 16:12:03 我要评论
[导读]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决定,
以公开挂牌方式,
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这两块用地出让按照
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不设定保留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泉港2018-SM003号地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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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2018-SM002号地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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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期限及相关要求:
1.2幅地块要求在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建成。
2.2幅地块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控制条件详见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泉港建(2018)205、196号文件及相关红线图。
竞买人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符合泉港区廉政准入条件和具有符合产业类型的境内外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按要求交纳相应保证金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18年10月29日8时至2018年11月9日17时。
(二)挂牌交易期限:2018年11月1日8时至2018年11月15日17时。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16时整(以挂牌人收到款项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后,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注册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其及时补正,并重新审核确认;竞买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不予受理,并具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竞得人须在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成交总价款缴交10%的建设履约保证金,建设履约保证金按照《泉港区工业项目用地履约保证金管理条例》(泉港政办(2016)71号)有关规定执行。属省以上重点项目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46)的有关规定免缴建设履约保证金。


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成交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挂牌人处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编辑:杨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