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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存纠纷!泉州洛江红星美凯龙或面临撤场抉择!

本地资讯 | 来源:泉媒体 2020-07-23 09:57:44 我要评论
[导读]最近,有泉州市民表示,自己的店面被红星美凯龙的商家给占用了。

说起选购家居

不少人会想起红星美凯龙

最近

有泉州市民表示

自己的店面被红星美凯龙的商家给占用了

 

市民李女士购买的店面,位于洛江区红星美凯龙华祥店的二楼,面积约5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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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她发现,店面被一家经营墙面装饰的商家使用着,但是租金却不知所踪。

业主 李女士:

房子我已经没有外租了,然后商家跟我说他是找红星租的,租到明年的七月份。我要租给谁这个是我决定的,第二个租金也没有人让我来决定,感觉绝对是我的财产被人占用了。

有着类似遭遇的,不止是李女士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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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吴先生:

到底是谁要跟我们续租,或者说我们店租都没拿得到,而且现在就是红星美凯龙 就一直霸占着我们的店铺。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租

律师:谁使用房屋 谁来支付房租

2010年左右,业主们购买了店面,前三年的租金可以直接抵扣房款。2013年,业主们作为出租人,泉州市华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泉州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三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华祥物业每年应支付给全体业主6000万,并把整个商城委托红星美凯龙运营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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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商场的总面积约7.8万平方米,业主有1262人,店面大约1600个。眼看着合同已经到期,业主们有些着急了。

 

业主 吴先生:

合约上写着华祥物业提前九十天要告知,要发函告知我们业主到底要不要租,要不要续约,华祥都没有做。

 

业主 王先生:

是之前的华祥继续付我们的租金?还是现在要来经营商场的经营者来付?

律师认为,业主和华祥物业签订合约后,双方应遵守并履行合同上的条款。

 

律师 蔡仕澎:

到期之后如果在没有续租的情况下,然而物业公司或者是商城继续在使用这个房屋的,那我们认为他这样是属于一种占有了业主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应当支付从租赁期间到期之后,到实际返还期间的占有使用费用。

 

业委会:担忧招商难

暂由“红星美凯龙”托底

为何业主和华祥物业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商铺继续由“红星美凯龙”的签约商户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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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红星美凯龙华祥店业委会主任 谢先生:

合同是6月30号结束的,那7月1号之后,是商场回归全体业主,这个是一个基调。之前我们有跟他签了一个意向协议书。我们要出方案以后给它,如果它没有进入我们的入选方案,那么红星美凯龙肯定要撤场。

既然红星美凯龙商场有撤场的可能,为什么还继续和其他商户签约呢?

 

洛江区红星美凯龙华祥店业委会主任 谢先生:

担心说商场到最后都招不到商,那么为了维护这个商场,不让它空场,不让它成为鬼城,所以说我们先稳定一个托底的,再另外寻找更优更好的一个方案,交给业主来选择。

 

律师:原租赁合同到期

业主可收回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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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蔡仕澎:

为了维护整个市场以及商城业主还有店主之间的一些利益,这样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代表说他一定被法律所认可。业主与物业公司他们签订合同,合同有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是认定为无效。业主可以通过发送书面通知,告知这个承租人以及次承租人,要求他们撤离现场,返还房屋。

 

华祥物业无力履约

租金大“跳水”

业主告诉记者,2015年左右,泉州市华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出了问题,无法履约。2017年之前,华祥物业尚拖欠全体业主的租金和和解金14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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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方努力下,2017年7月份,绝大部分业主和华祥物业进行了调解,余下租金将分7年期限支付。也有一小部分业主,选择把华祥物业告上法庭。

 

华祥物业发函告知:

减少1个月

调解金律师:不可取

在6月17日,业主们收到了华祥物业的告知函,称由于四十多名业主6月16日强行收铺,给商场造成负面影响,要减少一个月调解租金。对于这样的做法,不少业主觉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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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年仅支付900万房租?

多数业主不认可

商城整体租金从6000万,到调解后的2000万,作为业主们实在有些苦恼。未来商城该如何发展,牵动着业主的心。那么,洛江区红星美凯龙华祥店是否会撤场呢?商场的路又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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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告诉记者,早在2019年5月份,他们就开展了招商引资的工作。有家名为“泉州市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表示愿意接手,承诺将继续和红星美凯龙家居公司合作,一次性支付1500万的品牌使用费和每年200万的加盟费,还将承担商场必须的装修改造和设备更新维护的所有费用。租金逐年递增,十年共计9000万元。也就是说,平均每年支付给全体业主900万元。对于这样的方案,不少业主直呼落差实在太大。

 

业主 李女士:

我宁愿关起来我都不租,九百万什么概念知道吗?等于是我们整个商铺每平方米还没有超过十块钱的租金,比周边这些商铺的价钱都还低,我这么好的一个商铺,硬件这么好,我没有理由去这样子。

吴先生说一直以来都是按照投资占比来收取租金。如果按照“泉星”的方案,相比一楼和二楼的旺铺,位于四楼以上的店面,租金“缩水”得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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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认为可以采取自主经营的方式,但也有业主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自主招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且需组建管理人员。光品牌加盟费就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当时购买店面投资,大家看重的是“红星美凯龙”的品牌效应,希望能延续之前的租赁模式。

谢主任表示,“泉星”的方案并不是业主们的唯一选择。16号下午,部分业主、业委会以及红星美凯龙商场方面进行沟通,商场提出了2个方案,在3个月的过渡期内,支付给业主们200万。或者,根据公司财务情况,扣除经营支出后支付给业主费用。商场由谁来经营,要采取什么方案,目前多方还在进一步探讨中。

律师提醒

方案的投票结果可作为参考,业主们拥有商铺的所有权,不一定要遵循少数服从多少的意见。

 

[编辑:黄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