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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近30万㎡!泉州12月再有2幅地块将出让

土地市场 | 来源:泉州蓝房网 2020-11-16 08:32:54 我要评论
[导读]12月2日,安溪县将出让一幅商住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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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

安溪县将出让一幅商住地块

位于安溪参洋片区

用地面积40630.90㎡

总建筑面积超10万方

住宅毛坯销售限价8898元/㎡

 

12月4日

台商投资区将出让1幅安置地块

总建筑面积196062㎡

住宅回购价为5500元/㎡

商业店铺回购价格为9000元/㎡

车位回购价为7万元/个(子母车位回购价10万元/个)

 

 

安溪县2020-04号地块

地块位置:参洋片区J-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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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40630.90㎡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以下

起叫价:26000万元

限价:毛坯限价8898元/㎡

 

<<具体出让公告如下>>

 

安溪县参洋片区J-06-01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0〕20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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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耕占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完成安征迁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申请时间

(一)竞买申请人可于报名截止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索取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

(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12月1日17时工作时间。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0年12月2日16时。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层1913室。

 

五、其他事项

(一)应根据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溪县参洋片区J-06-01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0〕169号)进行设计和建设,其中装配式建筑面积需达到20%以上,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应配套设置多功能广场(用地面积500㎡以上)、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10㎡以上)、社区卫生室 (建筑面积60㎡以上)、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300㎡以上)、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以上)、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60㎡以上)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按每百户不少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半年内无偿移交给参内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参内镇人民政府所有,费税由开发商负责;应独立设置幼儿园,用地面积5040㎡以上,班数不小于12班,且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安溪县教育局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安溪县教育局所有,费税由开发商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均计入容积率指标,且不能改变用途。

 

(三)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1号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五)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六)本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8898元/㎡。该地块用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可分批办理,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七)本次出让设有政府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须不低于政府保留价)确定竞得人。

 

(八)竞得人应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九)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

 

(十)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安溪支行

账    号:153300100100012991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

苏先生:0595-23234662 159

59974987

白先生:15260840218

(十三)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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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S2020-15号地块

地块位置:东园镇玉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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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6.5354公顷

计容总建筑面积:196062㎡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建筑占比不超过5%),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3.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

起叫价:29600万元

限价:毛坯限价8898元/㎡

 

<<具体出让公告如下>>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台国土资告字〔2020〕16号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政地〔2020〕2079号),我局决定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承办人具体负责接受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组织竞价并确定竞得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宗地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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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关要求说明

  

  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按泉台规〔2020〕69号文执行,宗地内需配套建设不少于15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具体建设和移交事项按照泉台管办〔2017〕225号文规定执行。

  

  2.为妥善解决我区被征迁户安置问题,我区指定由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宗地内所建的住宅、商业店铺及车位进行回购,住宅回购价为5500元/平方米;商业店铺回购价格为9000元/平方米;车位回购价为7万元/个(子母车位回购价10万元/个),宗地竞得人应于宗地建筑总平方案批复后15日内(自然日)与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泉州台商投资区S2020-15号地块安置房回购协议》。

  

  3.宗地内建设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4.宗地须严格执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台管办〔2017〕275号)及泉州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要达20%以上。

  

  5.宗地应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推广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指导》(闽公综〔2019〕306号)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广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通知》(泉台管〔2020〕27号)有关规定,在项目小区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智慧安防系统。

  

  6.宗地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来源属其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若被金融部门查明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7.该宗地土地出让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8.非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得以上地块的,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同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9.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拍卖出让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区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泉州市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地块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设定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日(工作日)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

  

  (二)竞买申请人须在2020年12月2日17时前(工作日)携带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为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报名,所有申请文件必须为正本一式两份。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17时前(以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2月3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拍卖地块实地踏勘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7398837。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15时00分。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竞买人不足2人,则此次拍卖流拍。

  

  拍卖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泉州台商投资区车管所斜对面大创商厦新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竞得人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该宗地竞得人应自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日内(即2020年12月18日前含2020年12月18日)全部付清宗地应缴交的成交价款。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八、开工、竣工时间

  

  该宗地的竞得人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九、本次拍卖具体出让工作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拍卖出让过程由相关部门监督,公证处进行公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十、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我局咨询。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小江27558831,小郭(财务)27558833,我局联系方式:小颜、小洪,27398837,传真:0595-27398820。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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