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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惠安出台楼市新措施!降低预售条件……

政策动向 | 来源: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02-26 12:48:40 我要评论
[导读]2月23日,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惠安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房地产领域企业平稳发展的七条措施》。
2月23日,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惠安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房地产领域企业平稳发展的七条措施》

 

该文件指出,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确保完成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根据惠安县实际情况,现就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促进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领域相关企业复产复工,制定如下措施:

 

1、开辟快速审批通道;

2、降低预售许可条件

3、放宽资质人员要求

4、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

5、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6、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7、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原文如下:

 

惠安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

房地产领域企业平稳发展的七条措施

惠防控指办〔2020〕62号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确保完成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促进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领域相关企业复产复工,制定如下措施:

 

开辟快速审批通道

 

疫情期间,对涉及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审批事项,通过快速审批通道,在2个工作日内(含受理当日)予以办结。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节点备案住建部门即日办结,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设、预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金融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含受理当日)办结。

 

降低预售许可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项目形象进度达到投资总额的25%以上,且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近期无群体信访和重复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审批手续。

 

放宽资质人员要求

 

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准事项,涉及所需专业技术人员暂无法全部提供完整的,由企业承诺最长3个月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可予以先行核准,并在承诺期内跟踪资料信息补齐到位。

 

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

 

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含房地产项目)按疫情一级响应时间顺延开竣工期限,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交房期限相应顺延,免除企业违约责任。

 

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内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延缓至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日内缴交。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缴纳50%土地出让金后,可以预办理不动产登记,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正式登记。

 

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对因疫情防控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申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企业,准予先行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缴纳时点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六个月内缴纳。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开发建设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予以前置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手续,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不收取逾期利息。

 

以上条款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视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上级相关政策遵照执行。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编辑:黄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