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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 不会对出租经适房法外开恩

政策动向 |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09-10 10:41:39 我要评论
[导读]本报讯(记者王卫国)本报昨日报道转租经适房的伍少荣一家的故事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本报昨日报道转租经适房的伍少荣一家的故事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再次登门调查伍少荣的情况,但明确表示,不会因为特殊原因就不处罚转租家庭,因为他们已经触动了社会公平的底线。

“不管怎样,转租经济适用房都偏离了住房保障的方向,不会对这些家庭法外开恩。”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昨日表示,正是因为考虑到伍少荣的家庭苦难,政府才给他经济适用房。他认为应该倡导这些家庭去工作,而不是通过转租经济适用房来交月供。

昨日有专家建议广州应该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让困难家庭可以租住廉租房,而不是购买经济适用房后交不起月供。黄信敬昨日明确,住房保障还是要尽力而为,看菜吃饭,广州短期内不会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黄信敬表示,保障型住房是动用纳税人的钱建设的,如果过度保障,就会产生新的社会公平问题。据介绍,广州目前的保障标准在国内已经是很高的了,北京廉租房的保障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而广州这个标准是640元。

对于夹心层的住房问题,黄信敬表示广州正在研究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其中就包括经济租赁房等有关政策。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表示,限价房是带有限价性的商品房,其最后定性是商品房,因此限价房实际上面临着身份的尴尬,因为商品房的价格和流通理应是放开的。同时,申购限价房的家庭收入等以自我申报为主,审核没有像保障房那么严格,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陈琳认为,广州的限价房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昨日分析指出,近日出现的保障房转租现象说明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这类住房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前置审批,严格审查让符合资质的家庭买到相应的住房。还可以考虑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来审查,确保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广州目前构建的住房体系,彭澎认为应该扩大建设廉租房,建立经济租赁房新制度,因为像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很难监管,这两种带有产权的房屋很容易成为非法套利的工具。如果无限增加政府的监管又将提高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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